“上门女婿”跑了,她花了8年时间才把婚离掉

“上门女婿”跑了,她花了8年时间才把婚离掉

图片来源:摄图网

2022年12月,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检察院检察官王云坤收到了张妤珍的来信: “我重新找到了另一半,希望您来当我们的主婚人。”

张妤珍是王云坤办理的一起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件的当事人。王云坤替她高兴之余,也想起了张妤珍与她前夫江俊峰那场花了8年才离掉的婚。

结婚5年后失联

张妤珍家住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家里条件在当地属于中等偏上,一家人住在一栋两层别院里,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要说哪里不足,恐怕就是劳动力不足了。

在张家,只有张妤珍和妹妹两姐妹,随着父亲张龙的年龄渐长,家里年轻的男性劳动力马上就要没有了。所以张龙想让年满20周岁、刚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张妤珍赶紧嫁人,让女婿入赘张家,帮忙干农活。

张龙的这种想法源于当地不成文的婚嫁风俗。一些家境较好但缺少劳动力的家庭会找家境不好的男性,让他们入赘落户到自己家中。 一方面入赘的男性可以作为女方家中的劳动力,另一方面也可以缓解男方娶妻的经济压力。

2008年3月,张龙通过中间人认识了从外地来玉溪市做蔬菜生意的男子江俊峰。江俊峰的家里条件不算好,经常跟随父亲来往附近市县做些蔬菜买卖。

初次见面,江俊峰给张龙留下了不错的印象,于是邀请他来家里做客。江俊峰同意了。

吃饭时,张龙询问江俊峰是否有入赘他家共同生活的想法。 江俊峰觉得,虽然入赘有些没面子,但可以住在条件更好的房子里,对自己来说也没什么损失,就同意了。

事实上,那年的江俊峰还没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按理说是没办法领结婚证的。但江俊峰不想错过机会,他一边跟张龙一家谎称自己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一边在街边找电线杆上贴的小广告,花了几千元办了一张假身份证。 身份证上的年龄比他实际大了4岁,身份证号、住址也都是假的。

2008年12月15日,张妤珍和江俊峰领了结婚证,随后举行了婚礼。

起初,江俊峰和张妤珍的婚后生活过得还算顺心,张妤珍照顾家庭,江俊峰外出挣钱,有时也帮着家里做一些农活。几个月后,江俊峰要求张家给他买一辆车拉货,张龙同意了。

渐渐地,有了车的江俊峰开始不着家,回家的次数慢慢减少,有时几天都找不到人影。江俊峰之所以不回家,是因为他介意邻居议论他入赘的事情。为了躲避这些闲言碎语,他经常找各种理由,就是不愿在张妤珍家多待。

眼见丈夫不回家,张妤珍对丈夫的埋怨与日俱增。再加上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家庭背景完全不同,结婚时因为年龄太小不懂如何经营婚姻生活,两人渐渐貌合神离,甚至几个月都说不上一句话。

张妤珍还发现,江俊峰有严重的大男子主义倾向,性格暴躁,经常对自己恶语相向,为此两人也经常争吵。 在张妤珍看来,自从结婚后,她从来没有体会过夫妻之间的照顾与关爱,这让她感到很委屈。

在江俊峰离开家的这段时间里,他又在外地欠了不少外债,甚至达到了40多万元。眼见欠债的事实瞒不住了,江俊峰向张妤珍提起欠下的债务能不能由她家里帮忙归还一些。张妤珍断然拒绝,两个人再次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当天的谈话不欢而散。

就在这时,张妤珍发现自己怀孕了。可江俊峰知道这个消息后,并没有给予照顾,而是继续不回家。即便是女儿出生了,也没有让江俊峰和张妤珍的感情出现转机。

接下来的几年里,江俊峰回家的时间屈指可数,张妤珍只能一个人照顾年幼的女儿。

也许是无法忍受这样的日子,一次外出时,张妤珍跟江俊峰提出了离婚。 江俊峰表示,虽然自己没有和张妤珍和好的意愿,但也不同意离婚。

2013年,张妤珍偶然听说江俊峰把父亲送给他的那辆车卖掉了,得来5万元他自己拿走了。张妤珍询问江俊峰这笔钱做什么用了,却没有得到江俊峰的任何正面回应。

12月20日,两人再次争吵过后,江俊峰抛下妻女离家消失、音信全无。从那以后二人婚姻关系名存实亡。

张妤珍一边一个人带着女儿,一边到处寻找江俊峰的下落。 张妤珍和家人辗转联系到当初介绍两人认识的中间人,谁知中间人竟然因病去世了。

自此,张妤珍和江俊峰彻底失联。

寻找江俊峰

张龙不想女儿张妤珍在这样一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里来回拉扯。他认为,既然江俊峰不愿意和女儿共同生活,那就去民政局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让女儿重新嫁人。

没想到,结婚容易离婚难。2013年,在拿着江俊峰留下的身份证号信息申请办理离婚手续时,民政局、派出所、妇联等部门均以无法通知江俊峰本人到场为由不予受理。张妤珍一家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可法院以没有明确的被告而拒绝受理该案。

这场离不掉的婚给张妤珍和她的家人带来了严重的影响。自从江俊峰离开后,照顾女儿的辛苦、周围人的议论,都成了张妤珍的精神枷锁。

因为张妤珍失败的婚姻,张妤珍妹妹即使到了适婚年龄也不愿意找对象。 离婚这件事成了张家的敏感话题,全家人的生活重心几乎成了寻找江俊峰,他们甚至发动全部亲戚朋友一起寻找江俊峰。

可是寻找江俊峰的过程并没有那么顺利。江俊峰是外地人,当地认识他的人不算多,跟他经常打交道的几个朋友也不清楚他的下落。张妤珍一家也曾尝试过张贴寻人启事,可是江俊峰的身份证号、住址都是假的,张妤珍一家人张贴的寻人启事石沉大海。

直到2017年2月27日,张家人找到了江俊峰父亲,后在江俊峰父亲的联系下,江俊峰终于回家了。张妤珍一家来不及怨怪江俊峰多年来音讯全无,一心只想拉着江俊峰去民政局办离婚。

到民政局后,江俊峰和张妤珍一起填写了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交给了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一行人原以为接下来的手续很快就能办妥,两人终于能离婚,可工作人员的回复让在场的人都吓了一跳。

工作人员表示,江俊峰的个人身份信息是假的,办不了离婚,需要江俊峰提供真实身份证变更登记以后才可以离婚。

张妤珍感到很震惊, 与自己结婚多年的丈夫,竟然是一个公安局人口管理系统根本查不到的人!

张妤珍的内心被愤怒和震惊的情绪充斥,要求江俊峰到派出所拿出真实身份证办理登记。江俊峰又从身上拿出一张身份证,可这张身份证经核实后也是假的。两人在派出所门口再次争吵起来,张妤珍拉着江俊峰准备到派出所报案。

这让江俊峰有些惊慌,他赶忙解释,自己真实的身份证在家,现在就回去取。 但当时他只是想借故逃走,“反正离不离婚对我的影响也不大”。

江俊峰这一走就彻底没了消息。无奈之下,张妤珍只能再次找到当地妇联求助。但由于查找不到江俊峰的真实信息,妇联无法做更多的工作。

成功离婚

多年来,张妤珍的事成了街坊邻居的谈资。大家一直在议论“他们 家姑爷跑了,好多年都没找到”。有时邻居们会同情张妤珍说, “一个人的人生没有几个8年,8年的青春就这样没了”。

事情解决不了,邻居闲言碎语有好有坏,再加上父母的年纪也越来越大,还要负担她和女儿的生活,张妤珍的内心十分煎熬。

好在女儿茜茜很乖巧听话,成绩在班里也是一直名列前茅。张妤珍还记得女儿小的时候经常问起:“爸爸在哪里?为什么其他家都有爸爸我却没有?”张妤珍每次都不知道怎么回答。

后来女儿开始懂事了,也没有再问父亲的情况。但女儿几乎没有体会过父爱,也没有“父亲”这个概念,张妤珍心里始终觉得自己亏欠女儿很多。

多年来张妤珍很想重新找个另一半,一方面能让自己有正常的婚姻生活,另一方面也能让女儿多个人照顾,但这样的想法因为没离掉的婚而止步。张妤珍决定用法律手段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

“上门女婿”跑了,她花了8年时间才把婚离掉

案件承办人王云坤(右三)前往张妤珍家中了解情况。(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2021年6月,张妤珍向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提出了撤销婚姻登记的申请,随后在父母的陪同下到江川区检察院申请监督,请求检察院监督江川区民政局撤销自己与江俊峰的虚假错误婚姻,并对江俊峰伪造身份进行骗婚登记的行为进行法律追究。

张妤珍表示, 自己与江俊峰这段“事实存在、法律上虚假存在”的婚姻,既有她和她的家人对江俊峰了解不够,决定草率的原因,也有民政局婚姻登记人员的过错。

张妤珍认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人员在当年查验材料时存在把关草率的失误,造成婚姻虚假存在,得不到法律保护。她因此每天状态不佳,因为担心涉嫌重婚罪,她没法重新结婚开启新的婚姻生活,而江俊峰却可以以未婚的状态重新结婚。

2021年6月17日,江川区检察院受理了这起案件。 检察机关查明,张妤珍之所以多年来无法离婚,江俊峰不在场是重要原因,那么找到江俊峰便是此案的突破口。但江俊峰的老家地处偏僻,一家人又常年在外地做生意,找到江俊峰十分有难度。

同年6月29日,江川区检察院把江俊峰涉嫌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一案的线索移送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江川分局对此案受理查处,很快找到了江俊峰。 到案后,江俊峰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表示认罪服罚,并积极配合办理了相关手续。

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撤销婚姻登记行为只有在具备法定的无效事由或者可撤销事由时才可以撤销。

“张妤珍与江俊峰的婚姻既不属于无效婚姻,也不属于可撤销婚姻,我们依法审查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发现,其并无违法情形。张妤珍欲提起行政诉讼时,已经超过5年的起诉期限,法院不予受理亦无不当。但张妤珍提出结束其与江俊峰的婚姻诉求合法、合理,她面临的实际困难也不容忽视。”办案检察官王云坤告诉《方圆》记者。

鉴于此,江川区检察院向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民政局重新审查张妤珍与江俊峰的婚姻登记及结婚证的颁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确实缺少合法要件,应当撤销该结婚证。

为了避免申请人利用虚假身份信息骗取婚姻登记的情形,检察机关还建议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应提高婚姻登记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认真核对当事人证据材料是否真实齐备、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民政局采纳了检察建议,及时注销了张妤珍与江俊峰的婚姻登记。

此外,由于江俊峰实施犯罪时,法律还未明确规定使用虚假身份证件构成犯罪,而是在其实施犯罪之后,刑法修订第280条才增加一款规定使用虚假身份证件也单独构成犯罪,按照刑事犯罪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及江俊峰本人已经到案,协助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注销手续,社会危害后果已得到有效消除,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认定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对江俊峰涉嫌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的事实作了撤案处理。

2021年7月16日,张妤珍与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江川区江城镇政府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息诉罢访承诺书。至此,束缚张妤珍8年的婚姻“枷锁”终于得到破解。张妤珍表示,自己会好好抚养女儿长大,过好自己的生活。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文有删减,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3月下期)

本文杂志原标题:《多次失联的“上门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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